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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Z男到广州女网友房内过夜 问出密码后灭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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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4-11-10 21:4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刘冠南 实习生/万晓华)已婚男子张家善,通过婚恋网站认识女网友,以恋爱结婚为由和对方交往1个月后,竟劫财杀人,事后毁尸灭迹。近日,广东省高院对此案二审开庭审理。39名全国、全省人大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。

案情 男子杀女网友劫财被判死缓庭上翻供

经一审法院查明,张家善,1971年初出生,湖北随州人,已婚。

2012年8月初,被告人张家善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被害人姚某后,假借交往之名意图对其实施抢劫。2012年8月17日晚,被告人张家善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,来到姚某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某房内与被害人过夜。

次日下午,被告人张家善在骗得姚某银行卡密码后,将被害人杀死,抢走被害人手机两部、耳环一对、银行卡一张,并分多次取走被害人姚某中国银行卡内36600元,用抢得的账款购得钻石戒指一枚。为毁尸灭迹,被告人张家善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后,运至其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黄村某房内,将尸体肢解抛弃。

一审法院认定,被告人张家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暴力,入户劫取他人财物,致一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判处张家善死刑,缓刑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并对其限制减刑。

张家善不服死缓判决,提出上诉。他称自己并未抢劫姚某,也没有杀害被害人,作出有罪供述是因其曾在公安机关受到刑讯逼供。

对此,检察机关同时提起了抗诉,要求判决张家善死刑立即执行。

庭审现场 回应“刑讯逼供” 民警出庭作证

在庭审中,张家善提出申请检察官回避,理由是“两人曾经发生过激烈争执”,合议庭认为张家善的回避理由非法定理由,当庭驳回申请。

由于张家善声称自己遭“侦查人员曾用皮带、警棍对其进行殴打”,因此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。检方出示了入所体检表、派出所的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,当庭播放了审讯录像的片段,并申请当日参与讯问的天河分局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。以上证据均证实侦查人员并未对其刑讯逼供。

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结束后,合议庭认为,张家善的口供、笔录等并非通过刑讯逼供所得,不属于非法证据。

张家善则说,既然没有找到姚某的尸体,就不能够证明其已死亡,所以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成立。公诉人指出,警方在被害人的出租屋内发现多处被害人的血迹,根据血迹的位置、大小等,可以判断被害人已经死亡。公诉人还指出,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显示,案发时段,张家善曾背着编织袋离开出租屋,根据编织袋的大小,可以判断被害人遭到肢解。

检方建议死刑立即执行被告指检方指控不成立

检方认为,张家善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拒不认罪的态度极为恶劣,建议法庭从重惩罚,应当依法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公诉人说,近几年来出现的冤假错案令人警醒,司法机关应该更加审慎适用死刑,以防错杀无辜,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;但是,对于某些极端手段杀人、证据确凿,又拒不悔改抗法的,不应当适用死缓,应当处以死刑立即执行。

笔者在庭审看到,张家善在最后陈述中,仍然不接受死缓判决,反而指责公检法机关乱作为,要求以渎职罪论处。

由于本案特殊,39名全国、全省人大代表到庭旁听了案件审理。

庭审中审判长问张家善,进了看守所以后是否被殴打,张家善明确回答没有。审判长又接着讯问“为何一审时没有说自己被逼供”,张家善回答:“因为有记者在,为了挽回公安的形象。”

这一问一答让人大代表们听得十分过瘾,全国人大代表、广东南粤银行董事长韩春剑更是用“非常震撼”来形容自己的感受。人大代表告诉记者,现在不少被告人的心理素质很好,这个案件法官讯问得好。

法庭没有当庭落判,广东省高院将组成合议庭评议后,择日作出宣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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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发表于 2014-11-11 19:55 | 只看该作者
杰克丶斯派洛 发表于 2014-11-11 16:41
不可能的。英美法系是真正的法制,即使明知道有漏洞,法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,比如美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持枪 ...

中国的宪法被践踏太多了  宪法做为根本大法  应该得到足够的尊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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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发表于 2014-11-11 16:41 | 只看该作者
讨厌鬼大坏蛋 发表于 2014-11-11 15:27
什么时候中国司法开始向英美法系靠拢了?

不可能的。英美法系是真正的法制,即使明知道有漏洞,法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,比如美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持枪权,即使全国都是枪击案,依然不会限制用枪,但是中国宪法都不知道改多少次了,所以中国更多的是人制,司法实践中受舆论“挟持”的案件太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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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发表于 2014-11-11 15:27 | 只看该作者
什么时候中国司法开始向英美法系靠拢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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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发表于 2014-11-11 10:50 | 只看该作者
死有余辜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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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发表于 2014-11-11 08:36 | 只看该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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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发表于 2014-11-11 07:48 | 只看该作者
建议立即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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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发表于 2014-11-11 07:4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太残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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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发表于 2014-11-11 07:09 | 只看该作者
现在法律修改以后,对死刑审核严格了。

主要是没有找到受害者的尸体,所以定为死缓,防止产生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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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发表于 2014-11-10 23:48 | 只看该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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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凳
发表于 2014-11-10 23:0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人才啊!可惜没走正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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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4-11-10 21:5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心好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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